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作者:格润化学(东营) 时间:2019-12-28

 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31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73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0724平方米,建筑面积23023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30%丙烯酰胺溶液车间、丙烯酰胺晶体车间生产车间,丙烯腈罐区、AM溶液精品罐区及AM溶液粗品罐区三个罐区共2659.84平方米;区域性控制室、变电站、冷冻机房、空压制氮机房等其他配套设施5164平方米。二期建设N羟基丙烯酰胺车间、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车间、氧化铝沉降絮凝剂车间、印花油增稠剂车间。以丙烯腈、盐酸、液碱、氨水、甲醛、冰醋酸、丙烯酸、煤油等为原料,年产1万吨N羟甲基丙烯酰胺、5000N-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5万吨氧化铝沉降絮凝剂、3万吨印花油增稠剂及生产20万吨30%的丙烯酰胺水溶液作为中间体用于年产6万吨丙烯酰胺晶体。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成熟可靠的技术,经济合理,具备建厂条件;同时项目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第12条“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的范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人:李帅军

联系电话: 13854608121                   E-mailgerunhuaxue@dygerun.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德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庞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661366                   E-maildyhjzx@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参与提供公众意见表,该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地址见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和影响因子识别判定与评价因子筛选;通过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227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